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。一般情况下,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。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,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,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,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居民王女士称,有次她带读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坐电梯,儿子正好看到那则广告,还特意指着上面的“性福”两字说“老师教的是‘幸福’,这有错别字”,她十分尴尬,赶紧转移话题。
《外交部:国际社会应共同反对"疫苗民族主义"》“他的妻子从事IT行业,工作很忙,挣得还不多。他要是走了,这一家老小可怎么办?”滕雷把赵书宇的情况发在了朋友圈。仅仅两天的时间,就有数千人捐款,其中很多是赵书宇的同学和同事,还有曾经的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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